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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20 16:24:14解决时间:2022-03-06 18:27
联系部门: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电子邮箱:nnnuzsb@***
学校官网: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nnnuzsb.***/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4月12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联系部门: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电子邮箱:nnnuzsb@***
学校官网:http://www.n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nnnuzsb.***/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4月12日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后,按《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二)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2019级)学习,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普通专升本学生不允许换专业、转专业。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