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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28 17:40:10解决时间:2022-01-23 09:52
(一)我校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形式安排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单独招生
(1)参加单招考生依据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占30%(原始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占70%(原始分100分)。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成绩×70%)×7.5。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总分7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原始分100分),我校考核成绩占40%(原始分100分)。我校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5%,素质测试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95%。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都合格给100分,9门合格90分,8门合格80分,以此类推)×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40%]×7.5。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业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学校自行组织考生测试,考试形式另行通知。专家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
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网络传输条件的考生,可在3月6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协调解决。
具体考试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合理设定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3.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运动专长考生、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5.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