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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5 15:27:01解决时间:2022-06-07 16:10
(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29225。
(二)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其学籍。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或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须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有关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海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