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7-16 06:04:12解决时间:2022-06-07 16:19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随时查看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单独招生申请加分规定: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2.综合评价招生申请加分规定: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如无体现,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