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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0 13:39:02解决时间:2022-06-07 21:29
(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二)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67296。
答案来源于: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