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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3 07:25:20解决时间:2022-08-08 13:02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物理类 | 英语(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7 | 19612 |
| 物理类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6 | 19934 |
| 历史类 | 英语(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77 | 5149 |
| 历史类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73 | 572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英语(师范)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4 | 19136 |
| 理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59 | 20651 |
| 文科 | 英语(师范) | 辽宁 | 本科批 | - | 583 | 5018 |
| 文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81 | 527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英语(师范)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4 | 20017 |
| 理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2 | 20689 |
| 文科 | 英语(师范)(英语语种考生) | 辽宁 | 本科批 | - | 575 | 5226 |
| 文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批 | - | 571 | 5850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英语(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72 | 19966 |
| 理科 | 英语(英语涉外)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3 | 22871 |
| 文科 | 英语(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66 | 4884 |
| 文科 | 英语(英语涉外) | 辽宁 | 本科批 | - | 557 | 6230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英语(师范) | 辽宁 | 本科一批 | - | 539 | 19822 |
| 理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一批 | - | 537 | 20387 |
| 文科 | 英语(师范) | 辽宁 | 本科一批 | - | 547 | 4496 |
| 文科 | 英语 | 辽宁 | 本科一批 | - | 545 | 4726 |
本专业方向以培养“精英涉外人才”为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比较宽泛的中西方社会与文化知识,较强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外事、外企和外媒等行业和部门工作的,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社会交往能力和职业意识的英语涉外人才。主要课程有: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听说系列课程、英语读写系列课程、语言学概论、笔译/口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文学名篇选读、欧洲历史与文明等。本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院将推荐赴美国布鲁姆斯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新西兰理工学院等友好学校交流学习。毕业学分175学分,修业年限3至6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主要从事对外经贸、商务服务、文化交流、教育与培训、新闻出版、涉外企业、国际旅游等行业或部门的语言服务或管理等工作。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奖、助学办法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我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1、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
2、学校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视学生的困难程度,学校分别予以资助。
3、2008级新生中被我校认定为特困生的同学,学校可免费为其办理医疗保险。
详情请查阅《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