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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01 09:52:27解决时间:2022-08-24 12:58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法学学士 | 法学类 |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学专门人才。本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学生成长为目标,突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注重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促进学业与职业的对接、毕业与就业的对接、学位与岗位的对接、专业与行业的对接,进而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以达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
学生入学后根据职业规划自主选择进入不同的培养路径,按类培养,即分为理论提升型、应用型和综合型,分别由具有相关专长的教师授课。理论提升型以研究生入学考试为导向,注重提升学生学术创新能力;应用型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毕业后准备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综合型以实务培养和学术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兼具法律职业能力和研究能力,学生职业方向更加具有灵活性。
法学专业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等必修课程,毕业学分为165学分,修业年限为3至6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优秀在校生可以推荐或交换到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交流深造,优秀毕业生可以免试推荐就读硕士研究生。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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