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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6 03:38:17解决时间:2022-08-24 12:58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法语语言基础,比较宽泛的法国社会与文化知识,较强的法语语言运用能力和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交际能力的法语工作者。本专业学生可根据政策,选择出国进修学习一年。主要课程有:基础法语、高级法语、法语语法、法语高级写作、法汉笔译实务、汉法笔译实务、法语语言学概论、法语视听说、法国文学史及选读、法国及法语地区概论与文化等。本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院将推荐赴里昂二大、里昂国际商学院等友好学校交流学习。毕业学分175学分,修业年限3至6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主要从事对外经贸、商务服务、大众传媒、文化交流、新闻出版、教育与培训、国际旅游、涉外管理等行业和部门的口笔译教学与培训、语言服务或管理等工作。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我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