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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1 09:00:19解决时间:2022-08-24 14:36
| 年份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2021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理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68 | 93390 |
| 2021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文科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72 | 89899 |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体育类 |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体育场馆管 理、体育赛事组织、体育服务的基本知识,具备体育运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从事体育场馆 维护管理、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用品营销、体育市场服务与推广、体育经营与管理等工 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赛事服务公司、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中介公司, 从事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推广、体育产品(服务)的营销推广、体育活动策划 与实施以及体育经纪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体育场馆维护、运营与管理的能力;
2.具备客户开发、维护、沟通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能力;
3.具备体育产品(服务)的营销推广能力:
4.掌握体育活动策划与实施的专业知识,具备体育赛事、市场推广等活动方案策划与实 施的能力;
5.掌握体育经纪活动、运动项目、体育无形资产、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础知识,具 备体育经纪活动的信息收集、业务谈判、文案管理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体育管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务、运动休闲会所运营管理、体 育市场营销、体育服务技巧、体育经纪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体育场馆管理、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体育市场营销等实训。
在各体育场馆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体育场馆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体育经纪人营销师 客户服务管理师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休闲服务市场营销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体育经济与管理休闲体育
西安具备你在任何一个大都市所希望找到的优点,同时它也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作为全球大市场的组成部分,西安是工业制造、信息技术、旅游、建筑、金融保险、传媒与广告的巨大市场,对来西安求学的学生来讲,这也就意味着实习和工作的机会。
西安也是外国人三大旅游目的地之一,这座既古典又非常国际化的城市有许多富有魅力的街道和古朴的小巷,这都是闲庭信步或者骑车兜风的好去处。这里世界闻名的古迹比比皆是,对于文科或者建筑专业的学生来说,西安这座城市本身就是一个理想而生动的图书馆。
学院地处西安南郊文教中心,北贴西安市三环路,地处电子工业园区,西临西安市高新开发区,南边是郭杜大学城、陕西师大、政法大学、邮电学院、西北大学、外国语大学。东靠西安市中轴线长安大道。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多辆公交车方便学生出行。距年轻人最喜欢的小寨商圈只需要十多分钟车程,距西安市中心也只需要半小时的车程。校园占地千余亩,东西方艺术交汇的建筑群体错落有致,布局典雅而自然,是“陕西省园林式单位”。每一处建筑都体现着欧亚校园建设中蕴藏的文化内涵。走进欧亚校园,仔细品味才能真正感受到经典文化建筑和人文关怀的和谐统一。
西安欧亚学院优秀特困生
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减免学费的对象
凡本院注册在籍的特困生具有以下列情况者,均可列为减免对象:
1、父母或抚养人死亡,无生活来源者。
2、烈士子女、孤儿、少数民族、优抚家庭子女或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又遇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限制或中断者。
4、来自老、少、边、贫地区的农村学生,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者。
5、上学期间,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
6、其他特殊困难者
第二条 申请减免学费对象的基本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良好,表现突出者。
2、爱国、爱校、爱班级,努力进取,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者。
3、有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
4、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行为。
第三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减免学费相关政策
1、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者;
2、一学年内有两门课程或两门课程以上考试不及格者;
3、生活不俭朴(配备手机,穿名牌服饰,吸烟喝酒),男、女交往不文明,经常出入黑网吧者;
4、经确认有其他不良表现者。
第四条 申请办理减免学费的程序
1、减免学费的学生, 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年(期)减免学费申报表》,并附上家庭所在地(乡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含家庭收入状况),交班主任。
2、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建议,交各系(部)学生科,学生科根据班级初评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及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评后提出本系意见(加盖系部公章),并将符合条件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学院审批。
3、减免学费的审批工作,每学期(年)末集中统一办理,统招生每学年办理一次,其他类别学生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一律不再办理。被获准实施减免学费的学生发给减免学费通知单,在下一学期(年)开学报名时,可持此通知单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第五条 减免学费的比例和额度
1、减免比例:统招生不得超过其总人数的4%;
其他类别的学生不得超过其总人数的2%。
2、减免额度:(分四个等级)
特等:1000元/人(学期) 甲等:800元/人(学期)
乙等:600元/人 (学期) 丙等:400元/人(学期)
平均每学期700元/人(学期) 每学年1400元/人(学期)
3、在具体操作中,各系可按照该实施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允许搞平均主义,以不突破本系减免总额度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