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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29 13:24:05解决时间:2022-10-28 17:44
2.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二区基本控制分数线,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在2022年3月中下旬组织安排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不同的复试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以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见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5.我校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招办相关安排和部署,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结束方可发给《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