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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19 17:53:58解决时间:2022-11-16 17:35
1.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绩复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3个文件缺一不可)(文件格式按照前面要求)发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箱申请仲裁,邮件主题请写明:(仲裁申请:姓名+报考专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只接受邮件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箱地址:740048507@qq.com
2.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组成。
答案来源于: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初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