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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5 13:46:13解决时间:2018-03-01 21:13
1.学校推荐:省级重点中学(含省级示范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可自我推荐: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设计专利和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4.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特长或创新潜质并已取得相应水平成绩或成果者。
5.具备相应学科特长,热爱海洋事业,对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同时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适应邮轮游艇工作环境。
1.校荐名额:对于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接受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统一校荐,每所中学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人,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
2.材料准备: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打印并填写①《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贫困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启航计划”学生申请表》;②《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贫困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启航计划”学校推荐表》;③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④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⑤高中阶段成绩证明材料;⑥一寸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用油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和中学,装入信封密封)。
3.中学统一邮寄:以上所有材料需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请中学将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统一按照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好后,在2014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电话:0411-84727233)。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启航计划报名”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