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1-08-02 21:01:30解决时间:2018-04-16 18:36
1、录取原则
1)技能测试(无技能测试的专业除外)必须合格(不得低于9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素养)分数分别不低于150分。
3)考生双达线之后,依据考生的总分(文化课分数+专业课(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素养)分数+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的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专业素养之和。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4月1日前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初与普本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2、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