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
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低录取要求: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到。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相关要求详见《汕头大学201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2016年3月1日—3月20日,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0日-31日(星期日
(三)填报志愿 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需填报我校。每位报考者多可同时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
(二)投档与录取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8月上旬,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其成绩不低于教育部确定的低录取标准。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
录取(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二)投档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