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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12 11:39:17解决时间:2018-10-10 10:35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1.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邮编:110168)
2.咨询电话:沈阳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24—24693969
3.招生网址:https://zs.sjzu.edu.cn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0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项 目 | 招生计划 | 分配名额 | ||
文化课单考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游 泳 | 0-8人 | 0-4人 | 0-1人 | 0-3人 |
男子网球 | 0-6人 | 0 | 0-4人 | 0-2人 |
女子网球 | 0-6人 | 0 | 0-1人 | 0-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