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规则分类考试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600分。
(五)成绩发布考生的测试成绩将在2017年4月18日前于学院网站发布,并公示预录取名单,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登录查询。
(三)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计算1、具有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加分。2、具有2016年对口招生考生号的考生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成绩+考生加分。
2.成绩计算规则。上述两类职业测试满分都是100分,相应参考大纲已公布在我院网站,请自行下载浏览。
(一)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本次测试满分总分为600分。加分项目:(1)退役士兵可加5分。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可加10分;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可加20分。单项计高分,不累计;(2)获得与本学院自主招生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如电工证、进网电工证等、会计证等,可根据证书等级,加20、10、5分,单项计高分,不累计;加分说明:(1)以上加
(五)成绩发布考生的测试成绩将在2016年4月19日前于学院网站发布,并公示预录取名单,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登录查询。
(四)成绩计算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课成绩为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为学院组织的中职、高中考生测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课成绩为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为学院组织的中职、高中考生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