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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01 00:57:48解决时间:2018-03-28 12:50
1.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于2017年9月9日到校报到,提前报到者恕不接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且须注明本人所在系部、专业、省份、请假事由及联系电话。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注册时,必须交验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请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时须同时出示《录取通知书》和副本,《录取通知书》经核验盖章后由学生本人留存,副本上交学校存档。新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自带档案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向毕业中学或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索取纸质档案带到学校,学校在验收档案后才予以报到(注:档案密封袋不得破损)。
以上各种证件及材料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若身份证号码与高考电子档案上号码不一致的,报到时务必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团员报到时须交验团员证和经基层团委密封的团员档案,并将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交至辅导员处。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是:属于桂林市(包括所辖各县)生源的,抬头为“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属于桂林市以外的其它地区生源的,抬头为“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去处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报到后,党员学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将相关材料交至各系党总支处。
4.随通知书给你一起寄来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请你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请登录http://departs.***/xgb/Suppor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11下载。到校后须将调查表统一上交至班主任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须由街道、社区或乡、镇以上的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经济情况并加盖公章确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持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指导意见》(桂政发[2014]3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子女,凭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部门制发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原件供系部核查,复印件存档)。没有《扶贫手册》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无法通过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比对确认且无法提供《扶贫手册》的贫困户学生,需提供县级扶贫办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2017版),若无法提供该证明也将无法优先享受各项资助政策。该《证明》可登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工部网站贷款资助表格下载栏下载(http://departs.***/xgb/Suppor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12)。
5.新生赴校路费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6.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后办理学生证,请新生准备3张两寸蓝底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