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一、复试分数要求学校低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40分,业务课60分,总分175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科40分,总分150分;部分上线生源较多的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六、其他1.每位导师招生原则上不能超过2名,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后多不能超过3名,其中在职考生不能超过1名。进入复试线生源较多的导师可向生源不足的导师推荐,变更导师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拟录取结果由学院报招办审核后公布,并通知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交培养协议书、政审表等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3.录取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以报名期间的报考类别为准。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档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4.拟录
四、复试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三、资格审查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样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硕士提供,样表)、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政审表等相关材料,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认证办法)。
三、资格审查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政审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表);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网址http://cqv./cn/);③非学历教育硕士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职考生还需携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
4、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0年3月11日—12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0年3月11日—12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
4.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10日—11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10日—11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
4.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
三、资格复审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准备不齐全者及体检不合者不予参加复试。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长安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教育部学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