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滨州学院成立2018年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
第十条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校园占地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60.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4亿元。设有23个实验中心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和录取规则按照《滨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我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体育专业: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电话:0543—,E-mail:bzxyzsc@ 网址:www..cn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滨州学院2014年4月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电话:0543—,,,E-mail:bzxylzl@ 网址:www..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电话:0543—,E-mail:bzxyzsc@ 网址:http://www..cn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 电话:0543—,,,E-mail:bzxylzl@ 网址:www..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E-mail:bzxyzfb@网址:www..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43-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网址: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