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一条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普通高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