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考试形式1.文化基础考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考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我校组织考试,在同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三条考试时间及地点1.文化基础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3.考试地点: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20日,进行信息确认。1.网上确认:考生登录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单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选报专业志愿,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等。2.现场确认:不能网上确认的考生,也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高新校区招生办(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同上。
第十八条“普高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计划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计划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机测”成绩只认可相同专业类。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
第三条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咨询电话:0913-
第十八条招生监督学院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我校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