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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8 01:26:47解决时间:2019-09-25 10:04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880亩,建筑面积33.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9.03万本。教学用计算机1125台。校内实验实训室128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18个。校外实训基地259个。在校学生11115人。开设专业42个,涵盖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林牧渔、轻纺食品、电子信息、制造、资源开发与测绘、旅游、财经、土建十大类。
百余年来,培养出了大量各类专业人才,广泛分布在教育、卫生、农林、畜牧等各个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中药文献研究员刘寿山编撰的400余万字专著《中药研究文献摘要》开启了近代中药研究的先河,是继《本草纲目》之后我国又一部综合性中药文献巨著,曾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
2015年,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荣获陕西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高新校区(主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朝阳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东兴校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5号;邮编:714000。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成绩评定以及新生学籍注册;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收费标准,收缴学费;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纪检监察处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913-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确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 报名对象
本次缴费学生范围为护理学院、医学院、农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工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的2022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限10个月,缴纳学费5500元/生;师范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部分电子商务专业2021届毕业实习生,实习期限5个月,缴纳学费5500元/生,住宿费600元/生。
2022届扩招毕业学生(2019级高职扩招)实习学年学费继续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同时,对实习生教材等代办费,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结算(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