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报名资格。
(一)已通过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 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七条 经批准,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总计划214个,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C两类。其中,A类为退役军人,C类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等),考生须按个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招生专业为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方向)、电子商务。具体各类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考生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访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网站(http://zsjy.***.cn/),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所有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在12月2日下午19:00-20:00访问zsjy.***.cn,查阅填报志愿信息情况。如有异议,务必在12月2日晚上20:00前,拨打电话0371-69970111说明情况。
学院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2021年录取数据比较,并报河南省招生办比对,凡已经被其他院校录取的学生、高校在校生、报考多个扩招院校的学生,均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