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院纪检电话为022-26983768。
第三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0310-3885157(天铁校区)
咨询QQ:、(天铁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