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在校生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2月底。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数学和科学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五)实行网上阅卷。为了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阅卷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今年的阅卷工作继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毕业补考由县(市、区)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七)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4日前(鹿城区户口在外地就读回温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间定为3月3日、4日)到当地中招办报名,参加当地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温州市范围内,考生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其成绩全市范围内通用;体育考试也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评,评价结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全市范围内通用。考生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须于6月1日前送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
在市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学业考试者,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