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式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
  • 更新日期:2023-01-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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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9号-新兴路与四平西道交口-

2021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春考招生章程(不提供住宿)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报名须知与考试
第七条符合《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中关于面向中职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名确认手续,并按时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采取快递或其他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政策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和平区鞍山道129号新兴路与四平西道交口(五十五中学旁)
招生办公室:110室
招生电话:
招生咨询QQ:24259813
学院网址:http://***-***
乘车路线:四平西道公交车站、新兴路公交车站、六里台桥公交车站、六里台公交车站;地铁一号线鞍山道站、地铁三号线西康路站

2020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高职扩招退役士兵专项考试招生第二次报名实施办法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已于2020年10月9日前完职扩招报名并确认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组织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10月15日9时至10月16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对象在招考资讯网及各院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10月17日前,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退役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2020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报名须知与考试
第五条考生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履行2020年高职扩招相关报名手续,并按时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3日至9月30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
2.现场确认。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9月28日至9月30日,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退役证(退役军人)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
3.打印考生证。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第八条招生院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
第九条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纪律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报考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和平区鞍山道129号新兴路与四平西道交口(五十五中学旁)
招生咨询:110室招生办公室
咨询热线:
咨询QQ:24259813
学校网址:http://***-***
乘车路线:四平西道公交车站、新兴路公交车站、六里台桥公交车站、六里台公交车站;地铁一号线鞍山道站、地铁三号线西康路站

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
(2)报名时间:10月16日—30日
(3)报名后须记下本人网上报名序号
2.现场确认

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招考资讯网(www.***)
(2)报名时间:10月16日—30日
(3)报名后须记下本人网上报名序号
2.现场确认

2016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新华分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考生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履行2016年春季高考相关类别的报名手续,并按时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采取邮政快递或其他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
咨询电话:022-23306434 23132894 23132534
乘车路线:

2015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考生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履行2015年春季高考相关类别的报名手续,并按时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采取邮政快递或其他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
咨询电话:022-
乘车路线:

2015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新华分院招生章程

咨询热线:23306434 23132534 23132894
学院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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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2014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城市职业学院新华分院高职春季招生

咨询热线:23306434 23132894
学院网址:www.***
乘车路线:

2013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专接本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考试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持国民教育系列大专、高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或应届毕业生持大专所在校证明3张。
2、2张1寸蓝色背景照片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4、报名费:考试报名费130元
报名地址:(和)河北路211号第一教学楼112室
报名电话:23306434 23132894
网址:www.***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