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请致电0830-3161326。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上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下载http://www.***)要求,在2021年11月1日-11月3日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