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泰州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01 09:0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23-86667800、86667818
  • 学校地址:泰州市春晖路100号

2021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实行)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我校应用化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学前教育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统一考试。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021年泰州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
1. 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 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专科)学业后,经有关单位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020年泰州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020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实行)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或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我校应用化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学前教育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统一考试。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书法学专业江苏考生除外)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书法学专业江苏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考试,详见《泰州学院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020年泰州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019年泰州学院音乐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018年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条件

泰州学院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须达到本省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或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我校应用化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学前教育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考核方式:统一考试。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书法学专业江苏考生除外)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书法学专业江苏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考试,详见《泰州学院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泰州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