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邢台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2 23:4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319-3650111
  • 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

2022年邢台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八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参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2021年邢台学院招生章程

第八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省外本科招生计划约占本科总计划的20%。学校无预留计划。

2021年邢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考生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河北省考生录取使用。

2021年邢台学院表演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凡报考我校表演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河北省考生录取使用。

2020年邢台学院招生章程

第八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省外本科招生计划约占本科总计划的20%。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预留计划40人。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2019年邢台学院招生章程

第八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省外本科招生计划约占本科总计划的20%。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2018年邢台学院招生章程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省外本科招生计划约占本科总计划的20%。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2015年邢台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文理兼收;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各专业不可兼报;考生须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校考成绩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录取使用。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报考。

2014年邢台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3、招生计划:2014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400人、专科生1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全部计划均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计划。
4、录取规则: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2014年邢台学院同等学历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专科毕业者需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水平。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邢台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