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广东警官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7 09:2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0-34068339
  • 学校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2020年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市(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惠州、肇庆)生源考生。
(十)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十七条 报考本科批次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提前批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其中一项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019年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提前批本科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惠州、肇庆市)生源考生。

2018年广东警官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惠州、肇庆市)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被录取到我校时,需与我校、专项培养的地市级公安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考生户口和档案迁入我校。
第二十条 提前批本科各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按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经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提前批本科(公安类专业)女生招生总数控制在15%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提前批本科(公安类专业)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具体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警官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在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东警官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