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11月6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由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组织,时间统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所有参加高职单招和扩招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已参加过2020年高考体检的考生,学校可直接使用原普通高考体检结果,不再组织其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