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8-30周岁,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大学申请资格,身心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以及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有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语言能力要求:母语为非英语的申请者,须有雅思学术类(不低于6.0,各单项不低于5.0)、托福(IBT不低于80分,各单项不低于15分)或其他同等英语测试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或高学历学习阶段全程授课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英语测试成绩证明,但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英语授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