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来华留学生到南方医科大学攻读学位,对学习优良的留学生给予奖励和资助,我校提供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供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申请。
一、奖学金类别和奖励标准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30,000元/人/一次性。
(2)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一次性。
(3)本科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一次性。
2.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30,000元/人/一次性。
(2)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一次性。
(3)本科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一次性。
3.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校长奖学金
一等奖:全额奖学金,免学费并提供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如下:
二等奖:部分奖学金,免学费;
三等奖:部分奖学金,免50%学费。
南方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期限与录取通知书的学习期限一致,不予延长。
6.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
(2)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须提交《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二)》;申请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或南方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须提交《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3)个人书面说明(说明内容:如果无法获得奖学金,申请人是否愿意转为自费留学生。如果不提交此说明,我校默认为申请人同意转为自费留学生)。
(2)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须提交《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二)》;申请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或南方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须提交《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4)个人书面说明(说明内容:如果无法获得奖学金,申请人是否愿意转为自费留学生。如果不提交此说明,我校默认为申请人同意转为自费留学生)。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2021年5月30日前;
2.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2021年9月5日前;
3.南方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2021年5月30日前。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和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采取申请审核制。
2.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校长奖学金:采取入学测试。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候选人需经我校推荐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终获奖名单以广东省教育厅发文名单为准。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南方医科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缴纳所有费用(包括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奖学金将在入学注册后按规定一次性发至获得者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2.南方医科大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缴纳奖学金以外所需费用(包括报名费等)。首次获得校长奖学金的留学生须和学校签署承诺协议书,因个人原因退学、转学造成违约者须退还已发放资助金额,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校长奖学金生获得者在标准学制内须参加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通过者可连续获得下一年度奖学金资助;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报到或无法继续学习者,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