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加分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加分申请(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加分证明材料。
请考生于4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cppuyzb@***),主题注明“【加分申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逾期提出申请,我校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