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2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一)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