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流程
第十一条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第十二条申请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四条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4日12:00登陆我校官网招生系统(学校官网报名入口:www.***),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6个专业志愿),注明是否服从志愿调剂,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或到我校文景校区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