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范围、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
统考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或对口计算机类计划,则仅限于相应对口类的考生报考;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则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五、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填报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高职单招简章,于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缴费。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考试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考生依据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40元/人/科的标准缴纳考试费(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对在2021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