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奖励政策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凡今年高考成绩达到省定本科控制线者,当年享受院长奖学金1200元;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者,当年享受院长奖学金2000元(仅限田径、体操和篮球运动员)。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二挡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