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相关测试考生须知(完整版)

2、考试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十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报考我校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4门。
三、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5门。
第十三条考生报名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考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统招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1.凡符合我校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江苏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文化、技能等学习情况综合评定后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①具有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
②参加对口单招文化考试或技能考核取得成绩的考生;
③中职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有一科达到B级的考生;
④在音乐、美术、体育方面有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的考生;
⑤获得过优秀志愿者证书的考生;
⑥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考生;
⑦在县(市、区)级以上(含县市区级)比赛中获奖的考生;
⑧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考生;
⑨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特别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欲获得优录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注册申请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认证。

2020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

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对口单招问题解答(参考招生政策整理)

1.报名对象是哪些?
报名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章程

三、报名条件
学前教育专业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以上(中职、非学前教育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

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2.学前教育专业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
3.未被录取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间为10月1日-1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zbm.***,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5-20日,地点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文昌校区(文昌西路458号)或到企事业单位上门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相关毕业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资料供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考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扬州市职业大学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