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奖学金
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汇金奖金、企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1200元/人·年,汇金奖金2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就读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限额8000元/人·年。
在校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特困补助,1000-4000元/人·年。
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以申请,1500元/人。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的新生,应如实填写该表,以说明家庭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