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专业组别调整。我校结合“三位一体”招生的定位、专业特色、选考科目要求,将招生专业分A、B、C、D、E、F六个专业组别,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组别”报考,不能兼报。报考A组、B组的报名条件为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或者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报考C组、D组、E组和F组的报名条件为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或者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具体每个报考专业组类别、包含专业类名称、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招生章程。
第五,入围比例变化。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结束后,A组、B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8倍,C组、D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7倍,E组、F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6倍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第六,学业水平赋分变化。具体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二)中考生具有的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是指哪些?怎样报考?
A: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一般包括在某一学科的研究上具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如发表或出版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或文学作品),具备较高水平的科学或技术发明创造,在国际性重要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奖,组织有重大积极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有突出先进事迹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等。此类考生的报名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采用自荐或专家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除了满足两类报名条件以外,报考相关具体专业还有哪些要求?
A:考生在满足报名条件之外,在报考相关组别时,还须符合组内至少一个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详见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此外,部分专业单科、体检等相关要求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A: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考生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各个专业组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十一、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否和普通类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转专业、海外游学等各类培养政策?
A:“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和普通类录取的考生一样,可以享受学校转专业、海外游学等各类人才培养政策。
我校自2016年起已经全面放开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二、第三、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三位一体”考生与其他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政策,自行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