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计划另行公布,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为准,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查阅。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