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学费、住宿费和奖金
第二十八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才,本校学生达到规定条件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金4300元/生?年;国家二等金3300元/生?年;国家三等金2300元/生?年。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学生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3000-4500元/生,学生困难补助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500元/生?年。学校还可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的机会或岗位,同时按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