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山东华宇工学院
  • 更新日期:2025-04-25 19:36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34-2551851,0534-2551620,0534-2550666
  •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2022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符合山东省2022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1〕9号)。

2021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1〕3号)。

2021年山东华宇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条件的毕业生。

2020年山东华宇工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两种方式获得报考资格:

2020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三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语种,不限男女比例。

2020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符合山东省2020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0〕1号)。

2019年山东华宇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及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报名条件及形式。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016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招生对象:2016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四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华宇工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