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初中应届毕业生
(6)报读方法:在东莞中考的在中招系统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由东莞市中招办根据志愿和分数录取;不在东莞中考的务必要提前到校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正取生注册后在有学位前提下可以凭学生所在地区的中考成绩进行择优补录。
(7)优惠政策: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均免收全部学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金,补助标准是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