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5-01 05:55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 联系方式:0769-87728538
  • 学校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环市南路2号

2021年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招生简章

(5)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初中应届毕业生
(6)报读方法:在东莞中考的在中招系统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由东莞市中招办根据志愿和分数录取;不在东莞中考的务必要提前到校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正取生注册后在有学位前提下可以凭学生所在地区的中考成绩进行择优补录。
(7)优惠政策: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均免收全部学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金,补助标准是2000元/年。

2021年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社会文化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5.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初中应届毕业生
6.报读方法:在东莞中考的在中招系统填报志愿时填报我校,由东莞市中招办根据志愿和分数录取;不在东莞中考的务必要提前到校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东莞正取生注册后在有学位前提下可以凭学生所在地区的中考成绩进行择优补录。
7.优惠政策:所有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均免收全部学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金,补助标准是2000元/年。

2020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招生简章(图文版)

(1)招生对象和条件:
初中应届毕业生,英语成绩在80分以上,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1)招生对象和条件:
初中应届毕业生,英语成绩在80分以上,愿意从零开始学习法语,有-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报考条件
凡我校学生,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可以报考:
(1)东莞户籍学生;
(2)本省外市户籍(不含高中阶段迁入本省外市)学生;
(3)外省户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所要求条件的学生;
(4)其他类别,主要指港澳台学生,其中仅台湾学生可参加3+证书高考,香港、澳门学生只可参加全国联考。

2017年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毕业生报考自主招生考试相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3.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具体专业范围由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和简章中明确。

2016年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

二、报考条件
a) 符合条件的应届或者往届的考生均可以报考。应届、往届的考生分类审查,东莞市户籍、本省外市、高中阶段迁入本省,港澳台考生。其中往届本省外市的考生建议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b) 随迁子女(考生户籍不在广东省),须满足五个条件(以下),于12月1日备齐原件及复印件交到二楼教务处进行学校初审。
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015年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章程

第三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办学规模为 三个年级,学生总数不超过4500人;非全日制教育招生人数视社会需求而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