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25 20:37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专
  • 联系方式:021-62772423
  • 学校地址:上海市澳门路726号 

2019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2019年5月9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三)考生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四)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中的其中一项和(三)(四)两项等共三项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2018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从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有效期满3年。
(四)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
(五)考生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六)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凡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四)中的其中一项和(五)(六)两项(共三项)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
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2017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随迁子女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须连续三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有效期满三年。
2、 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3、 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注:凡同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2011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的农民身份证件(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2011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提前批招收“自荐生”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和地区
参加今年上海市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①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1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毕业学年获得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在网上填报相应的志愿。
②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两级公示(由招生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分别公示)。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程序。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