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福建省高职招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部分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净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学前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