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路费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非厦门户籍学生来厦报到路费补助),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

2020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1.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非厦门户籍学生来厦报到路费补助),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

2019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退役士兵专项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优秀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具体文件另行制定。

2019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录取到学校就读的普通高考高分考生或有免试入学资格的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路费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

2019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具有免试资格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非厦门户籍学生来厦报到路费补助),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

2018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录取到学校就读的普通高考高分考生或有免试入学资格的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

2018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具有免试资格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

2017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全额奖学金:文理科类高考原始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当年本一线和本二线平均分及以上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可获6000元的奖励金额(第二、三学年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资格审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每学年对于当学年学习、综合测评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2%;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8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12%。;单项奖学金:在评选年度内,学生在学习、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且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表彰的,可参评单项奖励项目,共设学术及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技能优秀奖、特色风采奖、特殊贡献奖五大类;校企合作奖学项目:适用于相关校企合作专业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其中“盖军衔”奖学金每学年每个项目可获奖励4000元。
国家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校园地贷款或生源地贷款,获得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每学年10月份评定,按月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型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奖金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评定人数约占学校学生数的3%。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学费补助: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学费补助,一档按实际申请人数而定,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二档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三档占学生总数10%,每生每年补助500元。突发性困难补助:学生个人或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突发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勤工: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活动,校内勤工岗可依照标准获得勤工补助金,详细标准可以咨询学生会勤工中心。
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基金”,其资助的对象为全国高校统招入学的在校新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

2016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如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6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全额奖学金:文理科类高考原始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当年本一线和本二线平均分及以上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可获6000元的奖励金额(第二、三学年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资格审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每学年对于当学年学习、综合测评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2%;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8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12%。;单项奖学金:在评选年度内,学生在学习、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且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表彰的,可参评单项奖励项目,共设学术及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技能优秀奖、特色风采奖、特殊贡献奖五大类;校企合作奖学项目:适用于相关校企合作专业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其中“盖军衔”奖学金每学年每个项目可获奖励4000元。
国家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校园地贷款或生源地贷款,获得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每学年10月份评定,按月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型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奖金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评定人数约占学校学生数的3%。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学费补助: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学费补助,一档按实际申请人数而定,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二档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三档占学生总数10%,每生每年补助500元。突发性困难补助:学生个人或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突发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勤工: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活动,校内勤工岗可依照标准获得勤工补助金,详细标准可以咨询学生会勤工中心。
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基金”,其资助的对象为全国高校统招入学的在校新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