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报考条件:1、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直接提出入学申请,按时参加相关考核;2、有意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中职、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有从事教育工作经历的考生优先录取,可以申请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3、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入学申请的时间为10月28日8∶30至30日24∶00。
第十二条 已申请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日8:00-9:00来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报名、考试。届时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中职或高中毕业证,有从事教育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小学、幼儿园在校执教证明、带课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来我院校区招办现场办理考试手续:填写报名表,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后交学院招生办备案,同时编排考场。
第十三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总成绩由面试和笔试组成,分别占150分,满分300分。对普通高中学生,笔试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核算上报;
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 、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数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 、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综合素质评价科目门数后?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