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委、市政府支持榆林学院绥德师范校区的发展,全市(12个县区)户籍考生免学费免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我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免"学生资助管理体制。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榆林学院专业奖学金,榆林学院基金会和各种社会资助等;还有国家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勤工,奖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还为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提供精准资助,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一等专业奖学金800/人?年,二等专业奖学金500/人?年,三等专业奖学金300/人?年。二年级以上(含二上年级)特别优秀的本专科以上,符合条件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3、国家贷款6000元/人?年,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符合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查,银地审批,分年发放。
4、生源地贷款6000元/人?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符合条件学生家长向家庭所在地教育部门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由当地信用联社分年发放。
第二十六条 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报酬。